湖心岛茵尼斯弗利岛
我就要起身走了,到茵尼斯弗利岛,
造座小茅屋在那里,枝条编墙糊上泥;
我要养上一箱蜜蜂,种上九行豆角,独住在蜂声嗡嗡的林间草地。
那儿安宁会降临我,安宁慢慢儿滴下来,
从晨的面纱滴落到蛐蛐歇唱的地方;那儿半夜闪着微光,中午染着紫红光彩,
而黄昏织满了红雀的翅膀。我就要起身走了,因为从早到晚从夜到朝我听得湖水在不断地轻轻拍岸;
不论我站在马路上还是在灰色人行道,总听得它在我心灵深处呼唤。
(飞白译)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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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要起身走了,到茵尼斯弗利岛,
造座小茅屋在那里,枝条编墙糊上泥;
我要养上一箱蜜蜂,种上九行豆角,独住在蜂声嗡嗡的林间草地。
那儿安宁会降临我,安宁慢慢儿滴下来,
从晨的面纱滴落到蛐蛐歇唱的地方;那儿半夜闪着微光,中午染着紫红光彩,
而黄昏织满了红雀的翅膀。我就要起身走了,因为从早到晚从夜到朝我听得湖水在不断地轻轻拍岸;
不论我站在马路上还是在灰色人行道,(飞白译)
《湖心岛茵尼斯弗利》是爱尔兰诗人威廉·巴特勒·叶芝于1890年发表的一首抒情诗。这首诗从发表到现在已有一个多世纪,经受了时间的考验,成为爱尔兰乃至全世界诗歌海洋中一颗熠熠发光的明珠,在爱尔兰被列为中小学生的必读作品。
这是一首富于深刻哲思和隽永韵味的作品,它容纳了诗人那庞大的哲学体系以及诗人内心无边的宇宙。 全诗仅由三个四行诗节构成。诗歌一开始,诗人便把读者带到了茵尼斯弗利岛这神话般的境界。这是一个理性的意象,就像若隐若现、神秘而神圣的海市蜃楼一样,读者可以在头脑中想象出它的存在。在茵尼斯弗利岛这一理性意象中,不仅仅蕴涵了深刻的哲学思想,还包含一些朴实的意象。诗人要用“枝条”编“墙”,再糊上“泥”;要养上“一箱蜜蜂”,种上“九行豆角”,独住在“蜂声嗡嗡”的“林间草地”。可以看出,“一箱蜜蜂”为动感意象,可以触动人的感觉,给岛上带来勃勃生机。“蜂声嗡嗡”的听觉意象使人愉悦,令人兴奋。在如此美妙惬意的环境之中,诗人表达了他对宁静、安逸生活的渴望和追求。诗人宁愿过着刀耕火种的生活,也不愿受庸俗物质社会的影响,这表现了诗人对美的无限渴望和执着追求。
接着,诗人又想象出了茵尼斯弗利岛上那昼夜相续的景象。在此,诗人把安宁比作晶莹的露珠,把那犹如轻纱的薄雾比作少女的面纱。茵尼斯弗利岛上的朝雾缓缓升起,蛐蛐在忘我地歌唱,黄昏降临,红雀翩翩起舞。各种感觉意象汇合在一处,让诸种感觉互相沟通。此刻,诗人早已沉浸在纯美的境界之中,进入了一种超然的状态。诗人渴望那简朴、宁静、如画般的生活,渴望摆脱现实世界中的忧虑,表现出了一种脱离现实的倾向。
诗人醉了,他把自己融合在美的气氛、美的色彩之中。这首诗便是诗人用意象精心营造起来的浪漫主义诗歌境界。
首先,诗人在该诗中不是通过塑造典型的环境,而是通过塑造茵尼斯弗利岛这特殊的仙境,来反映他的主观世界和对事物的内心感受,并且抒发了他强烈的感情。叶芝于1895年随家庭移居伦敦,看到了世纪末以伦敦为代表的英国社会的萧条景象,产生了对都市现实生活的不满,因此,他用城市令人沮丧的环境,如用灰色的人行道作为象征符号来暗示这一景象。显而易见,叶芝在这首诗中着重抒发了自己的理想,虚构了一个自己的理想世界来与现实世界形成鲜明对比,从而达到批判现实的目的。
其次,《湖心岛茵尼斯弗利》中表现了诗人想“回到大自然”的思想,他描写岛上的自然景色,抒发了对大自然的感受。他蔑视丑恶的现实,追求完美的理想,赞美大自然,把茵尼斯弗利岛那自然的美景和现实世界中一切丑恶对比,把茵尼斯弗利岛作为精神的寄托。
再次,叶芝从民间文学中吸取养料,从大自然中获取灵感,用日常口语来表达诗情。茵尼斯弗利岛的原型是爱尔兰民间传说中的一个仙岛,叶芝将斯拉哥那美丽的风景搬到茵尼斯弗利岛。叶芝向往那里的景色,经常把自己对那里景色的感受写入诗中。
最后,追求异域色彩往往是浪漫主义诗歌的特点之一,而叶芝在该诗创作的过程中也力求这种神奇和异域色彩。茵尼斯弗利岛是一个色彩缤纷、美如仙境的神奇世界,是浪漫主义诗歌孜孜以求的境界。叶芝的神秘主义色彩产生于他对异域色彩的追求,《湖心岛茵尼斯弗利》因其浓郁的异域色彩而显露了叶芝早期诗歌作品中的神秘主义倾向。
总之,诗人通过极富想象力的创作,营造了茵尼斯弗利这样一个理性的意象,一个富于浪漫主义色彩的诗境,表达了他那庞大而深奥的哲学与美学体系。《湖心岛茵尼斯弗利》成为一首不朽的名诗,不仅是因为诗人采用了浪漫主义创作风格,而且是因为它包含着叶芝对人生和宇宙的深刻理解。
我就要起身走了,到茵尼斯弗利岛,
造座小茅屋在那里,枝条编墙糊上泥;
我要养上一箱蜜蜂,种上九行豆角,独住在蜂声嗡嗡的林间草地。
那儿安宁会降临我,安宁慢慢儿滴下来,
从晨的面纱滴落到蛐蛐歇唱的地方;那儿半夜闪着微光,中午染着紫红光彩,
而黄昏织满了红雀的翅膀。我就要起身走了,因为从早到晚从夜到朝我听得湖水在不断地轻轻拍岸;
不论我站在马路上还是在灰色人行道,(飞白译)
……
在我手指和大拇指中间
一支粗壮的笔躺着,舒适自在像一支枪。
我的窗下,一个清晰而粗厉的响声
铁铲切进了砾石累累的土地:我爹在挖土。我向下望
看到花坪间他正使劲的臀部弯下去,伸上来,二十年来
穿过白薯垄有节奏地俯仰着,他在挖土。
粗劣的靴子踩在铁铲上,长柄贴着膝头的内侧有力地撬动,
他把表面一层厚土连根掀起,把铁铲发亮的一边深深埋下去,
使新薯四散,我们捡在手中,爱它们又凉又硬的味儿。
说真的,这老头子使铁铲的巧劲
就像他那老头子一样。我爷爷的土纳的泥沼地一天挖的泥炭比谁个都多。
有一次我给他送去一瓶牛奶,用纸团松松地塞住瓶口。他直起腰喝了,马上又干
开了,利索地把泥炭截短,切开,把土.
撩过肩,为找好泥炭,一直向下,向下挖掘。
白薯地的冷气,潮湿泥炭地的咯吱声、咕咕声,铁铲切进活薯根的短促声响
在我头脑中回荡。但我可没有铁铲像他们那样去干。
在我手指和大拇指中间
那支粗壮的笔躺着。…
我所学到的所有言语,
我所写出的所有言语,
必然要展翅,不倦地飞行,决不会在飞行中停一停,
一直飞到你悲伤的心所在的地方,在夜色中向着你歌唱,
远方,河水正在流淌,乌云密布,或是灿烂星光。
裘小龙 译 ……
遥远的、秘密的、不可侵犯的玫瑰呵,
你在我关键的时刻拥抱我吧;那儿,
这些在圣墓中或者在酒车中,寻找你的人,在挫败的梦的骚动
和混乱之外生活着:深深地在苍白的眼睑中,睡意慵懒而沉重,
人们称之为美。你巨大的叶子覆盖古人的胡须,光荣的三圣人献来的
红宝石和金子,那个亲眼看到钉穿了的手和接骨木十字架的皇帝
在德鲁德的幻想中站起,使火炬黯淡,最后从疯狂中醒来,死去;还有他,他曾遇见
范德在燃烧的露水中走向远方,走在风中从来吹不到的灰色海岸上,
他在一吻之下丢掉了爱玛和天下;还有他,他曾把神祗从要塞里驱赶出来,
最后一百个早晨开花,姹紫嫣红,他饱赏美景,又痛哭着埋他死去的人的坟;
那个骄傲的、做着梦的皇帝,把王冠和悲伤抛开,把森林中那些酒渍斑斑的
流浪者中间的诗人和小丑叫来,他曾卖了耕田、房屋和日用品,
多少年来,他在岸上和岛上找寻,最后他终于找到了,又是哭又是笑,
一个光彩如此夺目的女娃,午夜,人们用一绺头发把稻谷打——
一小绺偷来的头发。我也等待着飓风般的热爱与痛恨的时刻。
什么时候,星星在天空中被吹得四散,象铁匠店里冒出的火星,然后暗淡,
显然你的时刻已经到来,你的飙风猛刮遥远的、最秘密的、无可侵犯的玫瑰花?
…
整个上午我坐在学校校医室里,
数着宣告下课的一下下钟声。
两点钟,我的邻居用车送我回家。在门廊里.我遇见父亲在哭泣——平常遇到丧事,他总能从容对付——
大个子伊文斯说这是个严重打击。我进屋时婴儿咕咕叫着,笑着摆动摇篮,我感到窘迫
当老年人站起来和我握手,告诉我他们“为我受苦而难过”,有人低声对陌生人说,我是老大,
在学校做事,我母亲握着我的手边咳嗽边发出无泪的气愤的叹息。十点钟,救护车到了,运来
护士们止了血、包扎好了的尸体。第二天早晨我走进屋去,雪花莲和蜡烛使床榻得到慰藉。六周来
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。如今,脸苍白,他左太阳穴上有紫色的血块,他躺在四尺长的木箱里就像躺在儿童床里,
并无血淋淋的伤痕,汽车的保险杆利索地把他击倒了。
一只四尺长的木箱,每年一尺长。
袁可嘉 译
……